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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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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05)378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临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临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暂行办法
 

  为落实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保障参保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临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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