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开封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繁荣经济,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夜景灯饰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夜景灯饰,是指独立设置或依附于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及用于装饰、宣传、广告等设置的户外光源及其设施。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局是市夜景灯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