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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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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马政[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马政[200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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