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南京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