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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本市城镇职工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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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213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本市城镇职工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 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龙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二OO六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重新予以确定(全拨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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