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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本市城镇职工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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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213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本市城镇职工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龙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二OO六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重新予以确定(全拨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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