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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水县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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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5]152号
【发布日期】 2005-12-23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水县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 《溧水县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4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溧水县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行为,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溧水县城区从事人力三轮车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及运输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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