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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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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2005〕文361号
【发布日期】 2005-12-23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
宁政〔2005〕文3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实现“三个确保”的财力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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