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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市直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强制性培训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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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2005〕181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市直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强制性培训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惠府〔2005〕181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市直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强制性培训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惠州市市直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强制性培训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强制性培训收费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根据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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