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徐州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徐州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调动广大信息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的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