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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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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2005〕68号
【发布日期】 2005-12-03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实施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二月三日

桂林市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法

  为加强我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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