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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4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7月9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成都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

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促进行政首长认真履职,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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