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七号 《抚顺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已由抚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本条例自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1月25日 抚顺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2005年10月31日抚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5年11月25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为促进技术交易,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