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工业企业经营者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沧政发[2005]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工业企业经营者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沧州市工业企业经营者奖励暂行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对工业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经营者积极性,推动市直工业持续、快速、高效、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沧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