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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宁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10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宁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各单位:
  《静宁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
 

静宁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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