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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三峡库区移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鹤府办[2005]127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三峡库区移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鹤府办[2005]127号


各安置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 《鹤山市三峡库区移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山市三峡库区移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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