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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连政办发﹝2005﹞108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廉政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各部门和单位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项目,必须依法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并与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协助政府采购中心开展采购活动,凡无委托协议的,政府采购部门将不予安排采购。
  根据现行工程项目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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