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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供电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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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5]345号
【发布日期】 2005-10-17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供电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345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产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电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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