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助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财社〔2006〕50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助办法》的通知
渝财社〔2006〕5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劳务办,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精神,做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