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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州级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青海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州级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政办〔2006〕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财政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海西州州级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海西州州级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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