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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扶持推广使用十项农业增产实用技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0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扶持推广使用十项农业增产实用技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农村经济发展局:
  为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财政局、市农委研究制定了《大连市扶持推广使用十项农业增产实用技术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六年四月十日

大连市扶持推广使用十项农业增产实用技术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用好市政府推广使用十项农业增产实用技术财政资金,提高政策引导效果,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十项农业增产实用技术,是指我市根据本市农业生产实际,每年选择推广使用十项对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具有明显作用的农业实用技术(以下简称“十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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