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汽车货运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9
【实施日期】 2006-01-01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汽车货运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汽车货运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元月十九日 赣州市汽车货运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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