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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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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地税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2-08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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