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徐州市开发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徐州市开发区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6年徐州市开发区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我市开发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省外经贸厅关于开发区建设发展评价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06年开发区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经济开发区、徐州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