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现将《伊犁州直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参照本办法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信息的上报和约稿工作,增强时效性,提高信息质量,切实发挥政务信息在反映情况、辅助决策等方面的作用,为各级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