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镇居民、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镇居民、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镇居民、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保障城镇居民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基本医疗,根据《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吉政发(2000)27号)和《关于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