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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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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6〕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  为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

  1、农产品基地是农业产业化基础,在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相对集中、高产高效的原则下,按照区域化布局、基地化生产、科学化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毛竹、茶叶两大主导产业及食用菌、蔬菜、干水果、中药材、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兴建一批农产品基地。继续鼓励扶持连片开发和上规模的农产品基地。

二、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2、市政府每两年进行一次龙泉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评选确认,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优保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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