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开放型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余政发〔2006〕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外向强市战略,积极有效地推进外贸转型、外资提质,多元推动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全面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优化对外贸易结构,进一步增强外贸竞争力 (一)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及农副产品出口。本市从事外贸业务的各类企业自营出口本市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以上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为基数,超基数部分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3分;对全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在500(含)-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含)以上,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幅分别超过本企业上年高新产品出口增幅10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以上的出口企业,分别再奖励3万元、5万元。扶持农副产品出口,对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农副产品且当年自营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含)以上的,上年基数部分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2分,超基数部分每1美元再奖励人民币2分。 (二)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对从事加工贸易出口的企业,超上年基数部分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3分;对当年加工贸易出口分别达到1500(含)-2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含)以上,且加工贸易出口增幅分别超过本企业上年出口增幅10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以上的企业,分别再给予3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资质升级,对新获得加工贸易A类资格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的奖励。加快建立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模式,对海关加快发展加工贸易电脑联网企业,每发展一家给予海关1万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