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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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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政办〔2006〕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制定的《海西州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海西州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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