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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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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衢政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意见(试行)
衢政发〔2006〕25号
 
 
  为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科技型、成长型、外向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银行资金运用率、项目资金到位率、存量资金周转率、信贷资金有效率,有效缓解贷款“两难”问题,现就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提出如下意见:
  一、做大金融总量,增强服务中小企业能力
  (一)鼓励开展与市外金融机构的银银合作,积极引进外地资金。认真实施引进市外资金奖励制度,提高拆入资金奖励标准,以2005年为基数,按当年度市级各金融机构拆入市外信贷资金日均余额的万分之二给予奖励,超基数部分给予日均余额的万分之二点五奖励。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力度,积极向市外金融机构推荐优质项目和企业。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提高地方金融服务经济的能力。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农村合作银行,健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三)加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省内地方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对在衢州设立分支机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省内地方金融机构,给予土地、用人、住房等优惠政策扶持。
  (四)完善金融考核办法。加大引进外地资金力度,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加快信贷投放进度,确保特色产业链延伸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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