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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促进就业再就业和职业培训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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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新克就培字〔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克拉玛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促进就业再就业和职业培训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石油、石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克拉玛依市促进就业再就业和职业培训奖励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克拉玛依市促进就业再就业和职业培训奖励试行办法

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的积极性,引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设置
  1、提供就业岗位奖。
  2、就业目标任务奖。
  3、职业培训目标任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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