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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业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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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浙地税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10-20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业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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