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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德市城东新区财政封闭运行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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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建政函〔2006〕70号
【发布日期】 2006-09-14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德市城东新区财政封闭运行的若干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浙江省建德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2]123号)精神,为促进城东新区发展,充分发挥城东新区的集聚和带动作用,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经研究,决定对城东新区实行财政封闭运行政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东新区的范围
  城东新区东起洋溪下涯交界处;西至杭新景高速公路;南至新安江岸;北到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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