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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担保机构代偿损失实施补偿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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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企[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9-08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担保机构代偿损失实施补偿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更好地发挥信用担保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作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关于本市担保机构代偿损失实施补偿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九月八日
 
关于本市担保机构代偿损失实施补偿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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