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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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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6〕247号
【发布日期】 2006-12-28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水北调建设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来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是推动全省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抓紧贯彻水资源费调整政策,尽快调整到位,足额征收并按规定上缴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足、收齐、管严、用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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