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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明确机场公安局执法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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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公通字〔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03
【实施日期】
2006-0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明确机场公安局执法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
为充分发挥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就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以下简称“机场公安局")执法权限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场公安局是省公安厅直属单位,履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公安机构的职责,同时负责对全省机场公安工作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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