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全市服务业规模、结构和效益状况,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基础信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电[2005]189号)和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
  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服务业涉及国民经济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