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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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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
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立即组建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机构设置
  龙井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外称龙井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应急办)。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文春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庆、市信访局局长赵淑琴、市人防局局长姜镐兼任。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内设市政府总值班室,并加挂应急值守处的牌子,另增设综合保障科。
  二、工作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省、州政府及市各部门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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