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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春运将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我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现就做好200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据预测,2006年春运期间全区道路客流量将达3800万人次,比2005年约增长3%—5%,其中广西、广东两省之间的道路客流量约为386万人次。今年春运的特点:一是春节时间比较早,节前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重叠出现,给道路运输带来巨大压力;二是农村群众出行对农村客运的需求将有比较明显的增长;三是一些新的行业法规、规章实施不久,新型的运输组织方式和行政执法形式接受重大运输活动的检验;四是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依然严峻,安全问题、预防禽流感等给春运工作带来新压力。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精心部署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周密制定春运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春运开始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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