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评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任务。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的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5]88号)精神,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现就2006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评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育科成绩评定目的 初中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评定是指本市初中阶段实施《体育与保健》或《体育与健身》课程,对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