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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及对外联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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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及对外联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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