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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职业病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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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劳社政字[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职业病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按规定的体检周期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身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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