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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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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商价字[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中石化九江分公司:
  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是居民生活的重要燃料。近段时间以来,我省液化气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给城乡居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为稳定液化气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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