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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的批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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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价工函〔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的批复
郑价工函〔2006〕1号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自制制剂价格定调价的申请》收悉。根据现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自制制剂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你院的自制制剂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自制制剂的生产和使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市场上销售。本文批复的销售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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