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嘉峪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食品(食物)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