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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公路收费站执法执收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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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5
【实施日期】 2006-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公路收费站执法执收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开展公路收费站执法执收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五日


新乡市开展公路收费站执法执收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逃漏公路通行费和假冒军警公安车辆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1号)精神,改变我市部分公路收费站(点)执收环境差、漏征率较高的被动局面,进一步优化公路收费执法执收环境,市政府决定开展公路收费站执收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公路收费是为公路建设、公路养护提供资金保障的重要经济命脉。为了进一步提高还贷能力,提供更多的公路建设资金,按照省政府要求确保收费站(点)漏征率降到8%以下的目标,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逃漏通行费和假冒军警公安车辆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1号)为指导,为优化公路收费站执法执收环境,紧紧围绕堵漏增收,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多方联动”的治理方针,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督查,切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治理活动,从根本上改善收费站执收环境,建立健全治理收费站执收环境的长效机制,使我市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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