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 曲政办发〔2005〕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包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五日 曲靖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要,理顺政府对文化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曲政发(2005)7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包干原则: (一)经费包干不与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挂钩,与单位职能挂钩; (二)随着事业的发展,政府要求的公共服务将逐渐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行购买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