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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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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05〕267号
【发布日期】 2006-01-05
【实施日期】 2006-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
曲政办发〔2005〕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包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五日

曲靖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要,理顺政府对文化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曲政发(2005)7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包干原则:
  (一)经费包干不与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挂钩,与单位职能挂钩;
  (二)随着事业的发展,政府要求的公共服务将逐渐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行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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