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曲政办发〔2005〕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五日 曲靖市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建立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曲靖市政府关于曲靖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 合理划分单位的性质和类别,继续完善巩固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依法保障单位自主用人和职工自主择业;优化单位内设机构,改进和完善单位领导选拔任用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逐步建立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按岗位定酬,优劳优酬、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制度;加快建立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度,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经营性和逐步过渡为经营性的文化单位,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 公益性文化单位,执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步过渡为经营性和经营性文化单位实行减人减编制,原在职在编人员自然减员后,由市编委核减相应编制。上述三类单位现在职在编人员实行编制实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