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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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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5
【实施日期】 2006-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的通知
穗府办〔2006〕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穗有关单位:
  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订的《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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