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明电〔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5
【实施日期】
2006-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产煤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淮南、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
2006年1月5日13时40分,淮南矿业集团望峰岗矿井项目部主井井筒在施工期间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井筒内12名作业人员被困,目前事故正在抢险之中。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郭金龙书记、王金山省长、黄海嵩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随后,黄海嵩副省长和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