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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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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5
【实施日期】 2006-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全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实施省政府办公会议审查通过的《全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皖政办(2005)61号),做好我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彻底消除重点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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